西安瑞联新材料时任董事吕浩平遭上交所公开谴责

  • 2025-07-26 11:42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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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〔2025〕153号纪律处分决定书,对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吕浩平予以公开谴责。

经查明,2025年4月19日,西安瑞联新材料披露《2024年年度报告》及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》。时任董事吕浩平未出席董事会审议这两份报告,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审议,未对定期报告发表意见,且未在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上签字。

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、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,董事审核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基本法定义务。吕浩平未勤勉尽责,严重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(2019年修订)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4年4月修订)》等相关规定及承诺。

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,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,依据相关规定,上交所对吕浩平作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。同时,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陕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若吕浩平对该纪律处分决定不服,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,复核期间不停止决定执行。上交所强调,上市公司董监高应履行忠实勤勉义务,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的及时、公平、真实、准确和完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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